原佛山高明国土资源局局长仇培,贪污罪受贿人民币163万港币2万,2006年2月案发前出逃至加拿大。时隔10年,广东佛山市检方在上级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将其成功抓获归案。 原佛山高明国土资源局局长仇培祥,2006年8月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由佛山市检察院指定高明区检察院立案侦查。 经查,2000年至2004年,时任高明区国土资源局局长的犯罪嫌疑人仇培祥与时任高明区国土资源局出纳员的陈妙琼(已判刑)等人共谋,以虚构预付工程款套取公款;两人采取将高明区国土资源局收取的赞助费、高明区国土资源局下属高明区测绘队的测绘费、下属迅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应收未收的评估费直接划转到陈妙琼私人账户等方式,共同贪污公款135万多元。 2001年至2003年,仇培祥帮助个体装修工程老板莫明生(已判刑)承接了高明区国土资源局及多个下属单位的多项装修工程。期间,仇培祥分多次收取莫明生以现金、代付私人装修费等形式送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8万多元、港币2万元。
红色通缉令是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国际通报,其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十分重视同成员国执法机构的合作,多次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