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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管理新规发布 腾讯、搜狐、网易屡次在互联网直播中违规

发稿时间:2017-05-09 17:15:55 来源:财经界综合

五一假期刚过,中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外发布了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将于6月1日开始执行。而昨天上午,北京市网信办还针对新浪、网易、凤凰、腾讯等网站屡次在互联网直播中违规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依法约谈网站相关负责人,并责令网站关停违规功能,限期整改。

2005年9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出台,当时主管单位还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年后,新规出台,主管单位也变成了2014年成立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12年里,中国互联网信息领域发生着快速迭代,门户成为过去式,取而代之的是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们成为时下重要的信息传播平台,宣传部门也意识到需要新的管理办法。

需要注意的是,新规以网信办第一号令发布,足见其重要程度。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新媒体时代下新闻许可牌照的必要性。“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规定解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这意味着不管是今日头条、UC这样的聚合应用还是腾讯、搜狐这样的新闻客户端或者公众号都适用于《规定》的管理办法。

想要拿一个新闻许可牌照并不容易,一般没有新闻单位背景的机构在申请时需要经所在地网信办受理与初审,并最终由国家网信决定。今日头条等信息发分平台对于这张牌照的需求极为迫切,在《规定》出台后,今日头条无论是接下来的融资还是IPO都将受制于这张还未到手的牌照。

此外,对于互联网新闻采编业务,《规定》也做了说明。其中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应当是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这也进一步明确了在新媒体领域,采编业务依然由国有资本控制,非采编业务可以有市场化资本介入。

不设采编的今日头条也许比较容易规避这一条的限制,但是像腾讯、搜狐、网易等有原创内容的新闻客户端就有些麻烦了。

尽管这些应用上拥有大量来自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内容,但是依然有部分关于社会公共事务的原创内容,在此之前就有不少门户原创栏目因涉及类似因素被叫停。

《规定》中所定义的新闻信息为,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事实上,无论是“社会公共事务”还是“突发事件”都是“热点”,在这个“追热点”的时代,“资质”很难成为壁垒与门槛,可以说,这依然是一个相对模糊的地带。

《新规》对于市场化公司来讲并不乐观,特别是公众号,严格来讲,许多公众号进入一个相对模糊的中间地带,一位投资了不少自媒体公号的投资人对《第一财经周刊》的说法是,等等看。话说回来,规定是规定,执行是执行,到底具体情况如何,6月1日之后才能见分晓。


责任编辑:夏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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