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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涉嫌巨额逃税,逃税到底有多惨!

发稿时间:2019-07-29 01:18:17 来源:财经界综合

8月2日,距离崔永元爆出“阴阳合同”已过去两个月了,但娱乐圈的税务地震才刚刚开始。

今天娱乐圈有爆出了大事件,一条“娱乐圈税务大地震”又出现在微博热搜上,迅速引起网友热议,似乎所有人都在等着看一场大戏。

对于影视圈“税务”问题,税务局这次是下了决心要整治影视产业链,严肃而凌厉。

税务局出手

娱乐圈大地震开始了

本周一,影视圈里的聊天群流传着“全国演员工作室,纳税改为查账征收,个税统一征收35%。”而到了周二,传闻已经变成了:凡是带有“影视”二字的工作室,都要征收35%的个税。而据@娱乐资本论,并未搜索到相关政策条文;拨打了国家税务总局电话,得到的回应为并没有相关通知;再拨打霍尔果斯、上海松江、江苏无锡、浙江东阳等著名“避税区”的税务和工商电话,大部分均无人接听,少数接通的也表示未接到通知。明星工作室补缴35%的税,目前只是微博传言,具体真相还待查证,但是有一点必须要给大家声明,偷税漏税这种行为是一定会被惩罚的。国家对于严查偷税漏税的态度是肯定的!同时,网友对于严查娱乐圈偷税漏税的行为也是大力支持:

高片酬偷税的问题,国家立法解决

日前,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目前行业出现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这些问题推高影视节目制作成本,影响影视创作整体品质,破坏影视行业健康生态,而且滋长拜金主义倾向,误导青少年盲目追星,扭曲社会价值观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治。

《通知》强调要制定出台影视节目片酬执行标准,明确演员和节目嘉宾最高片酬限额,现阶段,严格落实已有规定,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严格执行网络视听节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影视剧、网络视听节目片酬合同管理,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惩戒力度。坚决纠正高价邀请明星、竞逐明星的不良现象。

《通知》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反对唯票房、唯收视率、唯点击率。要加强影视行业征信体系建设,强化行业协会组织管理能力,健全经纪公司、经纪人管理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监督。

如果大家看不懂我就给大家明说一下,就是现在影视行业出现两个问题,一个是“阴阳合同”,一个是“明星天价高片酬”,这两个事情不仅仅影响到了影视戏剧文化的发展,还导致青少年盲目追星的情况,针对这个事情,国家正式表态了,尤其是偷税漏税的,必须严惩。这一消息出来,迅速得到大家拥护:中国真的需要好作品,但演员的高片酬严重限制了好作品的诞生,因为钱都装到了明星腰包,其它环节都是能省则省。如今整个娱乐产业中,各个环节都在推动演员片酬的泡沫,这有点像地价与房价之间的关系。

 

 

逃税漏税,无人幸免

年收入过亿,已不再是奇闻。在近日公布的2017年中国名人收入榜单上,100位名人去年一年的总收入达到70亿9530万元,入选的门槛是2500万元,其中前十名的收入总和近17亿元。范冰冰以2亿4400万元拔得头筹。而且,榜单中披露的收入主要包括电影电视剧片酬、导演监制费用、数字专辑收入、演唱会门票收入、比赛奖金、代言费用和活动费用等,并不包含名人名下的投资性收入以及经营性收入。

责任编辑:夏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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