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购房补贴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旨在通过多项购房补贴政策,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在常州经济开发区进行创新创业。
根据该实施意见,对在常州经济开发区内购置新建商品房且未申请商业贷款或商业贷款期限在9年及以内的人才,将在享受市级购房补贴的基础上,额外给予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
对于在常州经济开发区购置新建商品房,且所购房产申请商业贷款期限在10年以上的人才,政策规定在享受市级购房补贴的基础上,将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20万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15万元的长期贷款补贴,分10年拨付。此项补贴适用于2024年1月1日以后,在常州经济开发区企业引进、新到常州工作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包括在境外取得学士学位以上、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经济开发区工作的人才。
该实施意见还强调,此前引进的人才仍按照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5万元的标准发放安家补贴。同时,购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房屋自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旨在为人才提供更多购房优惠,激发其在常州经济开发区的工作热情,进一步促进该区域的高质量发展。政府鼓励人才在这片创新创业的热土上建功立业,共同推动地方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