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有关购房补贴的通知,明确了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叙州区购房的特殊群体可享受的补贴政策。
一、购房补贴对象和时间范围
购房补贴主要面向在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叙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特殊群体,包括农村人员、产业工人、新就业大学生、新市民、青年人、教师、医护工作者、现役或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劳动模范等。购房人的户籍需在叙州区或因购房转入叙州区。
二、购房补贴标准
购房补贴标准根据购房人的身份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 农村人员、产业工人、新就业大学生、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按2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每套最高不超过3万元。
2. 教师、医护工作者、现役或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劳动模范等群体,按2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每套最高不超过3.75万元。
3. 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家庭,单户补助3万元;符合政策生育三孩家庭,单户补助6万元,同一购房家庭只能享受1次。
三、团购补贴政策
叙州区还对团购进行了补贴,具体规定如下:
1. 在同一新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组团购买10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群体,户籍在叙州区或因购房转入叙州区,将按15000元/套给予团购补贴。
2. 团购补贴可与特殊群体补贴叠加享受,但国有企业统一采购的新建商品房不在团购补贴范围内。
四、企业让利政策
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另行给予让利优惠。企业让利优惠政策需报区住建部门备案,并由市房地产业协会进行公布。对存在虚假宣传让利、恶意炒作等行为的房开企业,区住建部门将进行严厉查处,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叙州区的购房补贴政策涵盖了多个特殊群体,旨在鼓励他们在指定时间范围内购房。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助于缓解部分特殊群体的购房压力,也促进了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购房者在享受补贴的同时,需留意政策的具体要求,确保符合条件并合理规划购房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