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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文书金窝理财(原老马金融)尘埃落定(2)

发稿时间:2018-12-11 22:30:00 来源:财经界综合

审 判 长  赵宇翔

人民陪审员  陆明兴

人民陪审员  康怡静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陈 帅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由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第六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律师解析:如果徐允允不上诉,那么就等执行,追缴其个人。

投资者怎么办?

我相信这是大多数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根据我和陈书记员以及赵法官的沟通,案子很快就会已送到执行局,执行局会有相关的同事帮我们跟进。执行局会去执行犯罪份子的相关财产,然后返还给投资者。

后续维权:

1、尽快将投资者集合起来,方便执行局的联络,以及资金的返还。

2、债权存在20年,只要徐允允有钱,那么他会一直被执行,直到还清所有人的钱为止。为了能最大程度回款,大家有相关徐允允的财产等消息,请提供给执行局。

3、我建立了一个金窝的群,请大家加我,我把投资者拉进群。目前涉及金额是2100万,希望大家抱团。我的微信号Pickyhk,记得第一个字母大写。当然扫文后的二维码也可以,记得备注金窝。

维权不易,前一年多,我们选择相信徐允允,其中被他耍的团团转。我最终还是相信最省力的维权方式就是公安机关秉公办事。最后希望大家随意打赏,也让我知道自己这两年多来,没有白费力气;也让我知道,还有投资者在乎这件事,在乎他们的钱和我团结在一起。

责任编辑:夏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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