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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妄之灾,是谁在“谋夺”王金林亿元资产?(5)

发稿时间:2017-07-24 14:39:00 来源:财经界综合

于2017年2月在淘宝上进行拍卖,所幸此事被宇翼电光源权益人及时发现,并通过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而被制止。但奇怪的是越城区法院于2017年4月再次委托同一家没有评估资质的机构重新评估,并又要以与前一次相同的超低评估价为基础进行拍卖,然又被权益人通过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而再次被制止。

闹剧似乎仍在继续。

2017年4月初,金建向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保亿置业破产清算。理由洋洋洒洒,认为保亿置业名下尚未出售的房产69套均已被依法查封,且房产尚未竣工验收合格,无法销售和交付使用,同时保亿置业涉及多起民商事纠纷,债务本息达1.3亿元(含前述保亿置业重审的4个案件),因保亿置业资金严重不足且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但在王金林的代理律师看来,金建这样的说法显然缺乏事实依据。律师称,保亿置业并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亦未丧失偿债能力,不符合《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申请和受理的相关规定。更耐人寻味的是,按照绍兴市公检法对王金林入罪的相同逻辑,金建作为公司财务人员代表其老板周冬梅对外贷款,然后周冬梅再通过金建对外进行民事诉讼的行为,与王金林通过李志英进行的民事诉讼行为,其情节与性质高度类同,金建不但不享有对保亿置业的合法债权,不具有债权人地位,没有申请保亿置业破产的主体资格,还构成妨害作证罪应当追究;如果法院认定金建的身份合法,那只能证明之前王金林受李志英诉讼案之累被判刑,是绍兴市公检法三家对王金林“莫须有”的蓄意诬陷。

王金林律师同时提及,金建递交的破产申请文件中对保亿置业资产、债务等方面状况的披露也是完全错误的,保亿置业拥有的98套房产价值在3亿元以上,当地商品房供不应求,一旦王金林依照判决取得何建良手中非法占有的经营权,用1000万左右资金完成扫尾,让房产进入预售市场,完成不到2亿的债务支付根本不是问题,目前的情形并未丧失清偿能力,仅是王金林被羁押期间无法正常履行还款义务而已。因此,恢复保亿置业在王金林管理下的正常运营成为了关键,但是偏偏在这样的时候,2017年6月26日法院作出的破产裁定让保亿置业本已向好的局面急转直下,这又不得不让人联想其何建良和周冬梅背后那只“通天”的手,既然可以在“莫须有”的情形下宣布王金林的“罪状”,那再复制一下如此华丽的剧情又有何不可?上次是“灭口”,这次不就可以“斩首”了吗?“黑手”主人淬炼的鹤顶红端的是“见血封喉”,一击致命。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古人在做天在看,也许权力的大手可以完成一时的遮天壮举,但是,纸终究包不住火,已经在浙江商界传得沸沸扬扬的这一事件势必会引起更大的关注,人治和法治的对决必将在不远的将来高下立判。

“我们相信法律的权威,我们也相信法治的力量”,王金林的代理律师说出这句话时语气十分铿锵。

责任编辑:夏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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