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以来,后人公认的大哲学家朱熹在《朱子语类》卷六十三明确阐述:精气就物而言,魂魄就人而言,鬼神离乎人而言。言简意赅地概括了人之魂魄与鬼神的关系,在人体内为魂魄,没有肉身便成为鬼神。 大众熟知的《说文解字注》曰:“魂,阳气也。魄,阴神也。”《人身通考·神》说:“神者,阴阳合德之灵也。惟神之义有二,分言之,则阳神曰魂,阴神曰魄,以及意智思虑之类皆神也。” 又说:“人身之神,惟心所主。 《太上老君内观经》谓:“动而营身,谓之魂。静而镇形,谓之魄。”又有《祭义》曰:“耳目之聪明为魄。”“两字皆从鬼者,魂魄不离形质,而非形质也。形质亡而魂魄存,是人所以归也。”从这些古圣先贤论述中所示,魂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医典关于“魂魄”的记载与应用:
最早的记载出现在《黄帝内经》,灵枢54节 P240页(中华书局出版): “血气已和,营卫已通,五脏已成,神气舍心,魂魄毕具,乃成为人”。原来祖先早已知道人体生命构成,人体不仅仅是肉眼仪器所能见的皮骨筋肉、毛发指齿、五脏六腑等,还有肉眼仪器所不能见的经络、思想意志、魂魄等,魂魄、经络也如同身体器官一样,本来就是生命整体的一部分。
普世之人几乎都知道人体有“精气神”, 很少有知道人体精气神之间的关系,在西汉《淮南鸿烈》卷一原道训(中华书局第47页) : 夫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充也;神者,生之制也。精即是形、物的组成,这里的“形”即是所能见的血肉之躯,是生命的房子,起承载的作用;“气”是经络里的能量,是神到形实现各种人体机能的动力,比如各个脏器的运作及气血的运行等等;而“神”即是灵、是心,故为生命的主宰,是生而为人的标志。
《黄帝内经·灵枢·天年》54节(中华书局240页) 黄帝问于岐伯曰:愿闻人之始生,何气筑为基?何立而为楯?何失而死?何得而生? 岐伯曰:“以母为基,以父为楯;失神者死,得神者生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