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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说20130614、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3)

发稿时间:2020-04-13 01:31:23 来源:财经界

投资知识和经验
风险
偏好、诚信状况等因素,
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进行细化分类和管理。
第十一条
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
以互相转化。5
符合本办法第
条第
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可以书面告知经营机构选择成为普通投资者
经营机构应当
对其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
业投资者
但经营机构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
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
000
万元
最近
1
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5
00
万元
,且
具有
1
年以上证券、基金
期货
黄金
外汇等投资经历
除专业投资者外
法人或其
他组织;
(二)
金融资产不低
30
0
万元或者最
3
年个人年均
收入不低于
30
万元,且具有
1
年以上证券、
基金、
期货、
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
1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
风险管理
及相关
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二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
面形式向经营机构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
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营机构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
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
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谨慎评估,确认其符合前条要
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
警示可
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
第十三条
经营机构应当告知投资者
其根据本办法第
六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
应6
及时告知经营机构
经营机构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
及时
更新
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
避免重复
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第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自律组织在
针对
特定市场
品或者服务
制定规则
可以考虑风险性
复杂性以及投资
者的认知难度等因素
从资产规模
收入水平
风险识别能
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投资认购最低金额等方面
规定投资者
准入要求
投资者准入要求包含资产指标的
应当规定投资
者在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前一定时期内符合该指标。
现有市场
产品或者服务规定投资者准入要求的
应当
符合前款规定。
第十五条
经营机构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
服务的信息
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

责任编辑:夏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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